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长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长庆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马长庆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马长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马长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5,000股,马长庆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马长庆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应尽职责。公司董事会对马长庆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闵丹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闵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附件:
闵丹简历
闵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4至2006年历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06年至2012年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至2015年4月任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至2018年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至2023年任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2025年任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闵丹女士已于2015年5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0514-86421039
邮箱:irm@jsc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