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现对前述公告中“如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调整原则”进行说明如下: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总股本1,709,867,3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0,986,732.7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