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拟修订条款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 为维护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制定本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
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3,608,487.0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3,608,487.00723,637,552.00 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4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5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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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7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执委会主席、执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委会副主席、执委会委员、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经董事会聘任的高
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经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8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类别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种类股票同类别股份,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9 公司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票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管。 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7642 万股,公司发起人为北京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7642 万股,公司发起人为北京七星华
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吉乐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吉乐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硅元科
司、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荫桐、
股份有限公司、王荫桐、周凤英。出资方式为:北京七星华电科 周凤英。出资方式为: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吉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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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吉乐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 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北
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 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王荫桐、周凤英以货币出资。出资
术有限责任公司、王荫桐、周凤英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 2001 时间为 2001 年 9 月 25 日。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642 万股,面
年 9 月 25 日。 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723,637,552 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
11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12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 第二十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借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为他人取得本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股份的人提供财务任何资助。
1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东大会分别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一) 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14 (二) 非公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