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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9 深市 卓翼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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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翼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 198 号创新大厦 B 栋

 12 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兴舫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5 人,代表股份 76,328,77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2,336,7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75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2 人,代表股份 3,991,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041%。

    (三)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2 人,代表股份 3,991,9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2 人,代表股份 3,991,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41%。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531,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52%;反对 478,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3%;弃权 31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226%;反对 478,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39%;弃权 31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3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525,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77%;反对 478,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8%;弃权 3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8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798%;反对 478,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39%;弃权3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6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506,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28%;反对 499,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0%;弃权 3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6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038%;反对 499,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50%;弃权3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1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518,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79%;反对 490,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6%;弃权 32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8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919%;反对 490,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70%;弃权3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1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447,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59%;反对 556,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6%;弃权 3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334%;反对 556,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03%;弃权3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6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565,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06%;反对 428,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5%;弃权 3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18%;反对 428,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64%;弃权 3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17%。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430,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38%;反对 532,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4%;弃权 36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101%;反对 532,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341%;弃权 36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5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5,423,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46%;反对 531,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5%;弃权 37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347%;反对 531,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166%;弃权 37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见证律师姓名:贺秋平、戴昊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