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553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维护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的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董事会聘请的高级
负责人)等公司董事会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加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
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相关配件; 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相关配
提供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 件;提供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维护保养,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制造加工销售停车 修理、维护保养,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制造加工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以及相关配件;自营和代 销售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以及相关配件;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运代理服务;电机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运代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 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金属结构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物联网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互联网 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一般项目:电机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软件
营活动。) 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
统研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
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