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7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99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前身为四川丹甫制
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甫股份”)。丹甫股份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取
得四川省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51142500000064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 8 月,丹甫股份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 38,003.61 万元不构成业务
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烟台台海核电 100%股
份(以下简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同时以向烟台台海核电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超过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然后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 亿元。重组完成后丹甫股
份公司名称变更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6 月 6 日,台海玛努
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公司名称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8 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鲁 06 破申 13 号裁定受理
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2022 年 11 月 29 日山东
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2022)鲁 0613 破 3 号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
重整程序;2022 年 12 月 23 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2022)鲁 0613 破 3 号
之二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根据《台海玛努尔核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重整中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12 月 21 日,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13,880,29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经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
币 2,080,937,640.00 元。
公司现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14002879650447,总部地址为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建川社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2,080,937,640.00 股,注册资本为
2,080,937,640.00 元。本公司经营范围:能源装备制造;专用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
制品的设计、制造以及技术服务;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国际、国内贸易
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商品按规定执行);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资、投
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青岛西
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
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
能力。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无
形资产摊销方法以及收入的确认。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单个应收客户余额占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0.5%以上且金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大于 1000 万元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余额 1%以上且金额大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于 200 万元
单个应收客户余额占本公司合同资产余额 5%以上且金额大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于 10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 5000 万元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金额大于 500 万元且占应付账
重要的应付账款
款余额 1%以上
收到或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
金 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2 亿元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
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七)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
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
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
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