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63 深市 隆基机械


首页 公告 隆基机械:配股提示性公告(2016-1-27)
二级筛选:

隆基机械:配股提示性公告(2016-1-27)

公告日期:2016-01-27

证券代码: 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 2016-008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1、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或“隆基机械”)配股方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5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2 号文核准。2、本次配股简称:隆基A1配;配股代码: 082363;配股价格: 5.57元/股。3、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16年1月22日( R+1日)至2016年1月28日( 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4、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2016年1月29日( R+6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6年2月1日( R+7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2日开市起停牌, 2016年2月1日开市起复牌。5、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摘要于2016年1月19日( 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6、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每股面值: 1.00 元3、配股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98,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售 3 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为 89,640,000 股。配售股份不足1 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4、公司控股股东隆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5.57 元/股,配股简称为“隆基 A1 配”,配股代码为“ 082363”。6、配售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 月 21 日( R 日) 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隆基机械股份的全体股东。7、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发行费用),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9、承销方式:代销。10、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11、本次配股的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R-2 日 2016 年 1 月 19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
摘要》及《配股发行公告》 正常交易R-1 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R 日 2016 年 1 月 21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R+1 日至R+5 日2016 年 1 月 22 日-2016 年 1 月 28 日
配股缴款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 5 次) 全天停牌R+6 日 2016 年 1 月 29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R+7 日 2016 年 2 月 1 日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
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
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以上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
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1、配股缴款时间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2 日( R+1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 R+5 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2、认购缴款方法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本次配股代码为“ 082363” ,配股简称“ 隆基 A1 配” ,配股价 5.57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 0.3),可认购数量不足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 2013 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股东仔细查看“ 隆基 A1 配” 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数量限额。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单位名称: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海燕办公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经办人员:刘建、呼国功电 话: 0535-8881898、 8842175传 真: 0535-888189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单位名称: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玉明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 号五矿广场 C 座 3 层 301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电 话: 010-64083781传 真: 010-64083777特此公告发行人: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