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分别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27,034,930.9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970,406,010.58 元,减去 2024 年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64,885,319.54 元,减去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621,658,723.97 元后,2024 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
为 13,910,896,898.02 元。2024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31,218,049.30 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 1,131,218,049.30 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拟定的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23,855,833 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6,156 股后的 1,023,849,6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9 元(含
税),共计派发 706,456,277.13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
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且已
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5,873,600 股,支付总金额为 181,269,483.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和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以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023,855,833 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6,156 股后的 1,023,849,6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
税),共计派发 122,861,961.2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010,587,721.81 元,占本年度经审计归母
净利润的比例为 38.47%。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分析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29,318,238.37 498,796,762.73 337,872,330.1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80,985,661.31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27,034,930.95 2,454,377,699.43 2,244,949,636.0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3,910,896,898.0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131,218,049.3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665,987,331.2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80,985,661.3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442,120,755.4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746,972,992.59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否
情形
注: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122,861,961.24 元。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
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