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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9

慈文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1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微
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花玉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赵建新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蒲林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声明:本次聘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推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水平,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买卖、赎回等各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附件

                            蒲林江简历

  蒲林江,女,1984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双学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在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互动娱乐市场部游戏品
牌经理、组长,互动娱乐市场部整合营销中心副总监、总监,互动娱乐版权业务部总监,腾讯影业泛娱乐 IP 业务部总监,腾讯动漫明月工作室总监。

  截至披露日,蒲林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蒲林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蒲林江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蒲林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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