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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2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875.0450 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7%,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由 5,124,299,057 股变更为 5,115,548,607 股,注册资本由 5,124,299,057 元变
更为 5,115,548,607 元。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875.0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542 名,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30,145,300.25 元。

  3、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将依法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54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875.0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77名激励对象授予4,203.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414.84万股,该等预留限制性股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414.84万股已经失效。

  7、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6人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1,315.3630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59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2名因个人考核等级不达标人员已获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9.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616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0日上市流通。2024年6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429.50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6人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1,384.7720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76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6名因个人考核等级不达标人员已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9.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536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上述回购价格的调整和回购注销事项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4日上市流通。2025年6月1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199.25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上述回购注销和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11月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875.0450万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公 司 202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9,391,772,691.52元,2023年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度营业收入30,528,634,731.12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元 , 2024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营业收入    净利润

    (Am)    (Bm)                              33,199,829,363.58  元  ,
  2022-2024                考核年度内营业收入(A)  2022-2024年三年累计营业收
              2022-2024    与净利润(B)实际完成值:

  年三年的累                                        入 值 达 到 93,120,236,786.22
              年三年累计

  计营业收入                1.A≥Am或B≥Bm,        元 ; 2022 年 度 净 利 润
              净利润值达

    值达到                  X=100%;                1,355,158,866.16元,2023年度
              到 68 亿元

  1,006 亿元                2.A<Am且B<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