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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4

格林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4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许开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831,529,4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83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4名,代表股份641,269,8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40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6人,代表股份190,259,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74%。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42人,代表股份296,543,9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9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06,284,2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2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190,259,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74%。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30,577,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5%;
反对 494,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5%;弃权 457,1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592,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0%;反对 494,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8%;弃权 457,1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2%。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30,521,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7%;
反对 494,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5%;弃权 513,5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535,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00%;反对 494,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8%;弃权 513,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2%。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30,521,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7%;
反对 494,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5%;弃权 513,5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535,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00%;反对 494,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8%;弃权 513,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2%。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29,857,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89%;
反对 494,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5%;弃权 1,177,68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871,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61%;反对 494,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8%;弃权 1,177,6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71%。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0,251,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64%;
反对 1,231,1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1%;弃权 46,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266,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92%;反对 1,231,1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2%;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1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0,521,2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87%;
反对 504,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7%;弃权 503,5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535,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00%;反对 504,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2%;弃权 503,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8%。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0,313,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8%;
反对 583,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2%;弃权 632,08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328,2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1%;反对 583,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68%;弃权 632,0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3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30,978,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7%;
反对 504,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7%;弃权 46,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992,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2%;反对 504,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2%;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9,102,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
反对 515,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1%;弃权 46,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981,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5%;反对 51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9%;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欧阳铭志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 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829,12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4%;
反对 525,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弃权 10,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007,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2%;反对 5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2%;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02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829,12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9%;
反对 529,4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8%;弃权 10,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003,95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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