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003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 23日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4月 2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朱雪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以签名表决方式通过 如下议案:
1.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在流程控制、财 务会计控制、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方 面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 同意该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聘请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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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 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 准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 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审批 流程,确定合理的会计核算原则,风险可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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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担保方案的预计是基于对全资孙公司在2025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 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 制权,被担保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5年度担保方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8.《关于苏州丰鑫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属于正常的商业 投资行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按照出资额确定增资的出资比例,定价公 允,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 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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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薛誉华 朱雪珍 殷新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4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