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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8 深市 新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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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暨上海区域外租厂房火灾事故的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新朋股份: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暨上海区域外租厂房火灾事故的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暨

          上海区域外租厂房火灾事故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因上海区域外租厂房火灾事故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应急罚告[2023]事故11号】,同时公司也获悉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上海青浦亨畅物流有限公司“11·9”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沪府[2023]39号)》(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对事故进行了说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处罚告知书认定公司在该起事故中,对厂房租赁情况失控漏管,日常安全巡查工作流于形式,对承租单位宽东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将5号厂房分割转租给多种业态单位,且未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情况不掌握,未切实履行对租赁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对事故负有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1、火灾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火灾是公司外租厂房租赁户违规操作导致,不涉及公司自有制造业务,公司将通过保险、诉讼等方式补足公司财产,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公司即对自身和出租厂房进行了检查与整改,对可能有风险隐
患的租户进行了清退,截至今日,公司的安全管理和检查有序执行。

    公司将按照处罚告知书的要求及时缴纳罚款,公司将吸取教训在所有厂区、办公楼进行安全大检查,排查及清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安全意识传播至每一个人以及第三方租户。

    3、追究违约责任

    公司已对承租户违反《租赁协议》相关规定提起诉讼,对其违约责任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进行追偿,《调查报告》出具后有利于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

    本次事件虽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仍然暴露了公司在安全管理上面的疏忽和短板,未来公司将严抓安全生产,保护财产安全和履行社会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行政处罚告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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