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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8 深市 新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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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1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1、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 号)实施后在深圳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2、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
    申购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
    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
    施细则》(2009 年修订)。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2009 年12 月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新朋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7,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7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齐鲁证2
    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齐鲁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将组织承销团,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
    行。
    3、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
    行数量为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新朋
    股份”,申购代码为“002328”,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
    网下申购。
    4、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9 年12 月15 日完成,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最终确定本次
    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9.3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
    价情况为:
    (1)51.00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8.53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之和为123,600 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82.40 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69,430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
    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145,350 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75,920
    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09 年12 月17 日在《上海新朋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09年12月11日~2009年12月15日)(T-5日~T-3
    日)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9.38元的报价)的配售
    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3
    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09 年12 月18 日(T 日,周五)9:30~
    15:00。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
    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
    (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
    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328”。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09 年12 月18 日(T 日,周五)当日15:00 之
    前,T 日之前及T 日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
    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
    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
    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
    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配售
    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是否到账。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
    账情况,应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
    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
    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将在网下配售公告中披露违约情况,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4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09 年12 月18 日(T 日,周五)9:30~11:30、
    13:00~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本次
    网下初步询价(无论报价有效与否)的配售对象除外)均可参加网上申购。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 股,超过500
    股的必须是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60,000 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
    (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
    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
    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
    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09 年12 月18 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
    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可作为不
    同账户参与申购。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
    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刊登于2009 年12 月1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的《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
    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留意。5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新朋股份 指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 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
    向配售对象配售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除参与本次网下初
    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以外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6,000 万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 号)规定,且于2009 年12
    月15 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询价对象所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
    (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
    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
    外)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有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6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2009年12月18日,为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日
    《发行公告》
    指《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在2009 年12 月11 日至2009 年12 月15 日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09 年12 月15 日下午15:00,主承销商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并确认了109 家询价对象统一报价的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