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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5 深市 洪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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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股份: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 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41
债券代码: 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可解锁激励对象246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340,8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307%。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解锁手续,在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按照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1、 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及其相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
应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2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和
公示情况的说明》。
3、 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
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 2017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
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 2017年5月9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6、 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
2017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
庆平、刘文苑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40万股。激励对象李庆平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
意见。
7、 2017 年 7 月 8 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 2017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
份的议案》,确定 2017 年 9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激励对象 4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
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共计 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40,000 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9、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未解锁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
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4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5%。
10、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公告《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预留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
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 33 名激励对象共计 441 万股限
制性股票。
11、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公告《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
激励股票的公告》。
12、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剩余股份的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2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激励对象 1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出具了核查意见。
13、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公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
份剩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 10 名激励对象共计 160 万股
限制性股票。
14、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
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860,000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留激励对象共计1人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15、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6名所持有
的16,34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307%。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锁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励对
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3、以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 2017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12%。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
3,330,875,526.31元,对比公司2016年营
业收入增长15.77%。 2017年公司业绩满
足解锁条件。
4、 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解锁的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 2017年
度, 24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合格,满
足解锁条件。
本次解锁对象均满足上述激励计划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法律法规对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
定执行。
三、本次解锁情况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40,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7%。
2、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6名。
3、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号
姓名 职务 解锁前持有的本期
限制性股票(股)
本次可解锁
股票(股)
剩余未解锁限
制性股票(股)
1 薛依东 总经理 1,500,000 600,000 900,000
2 韩玖峰 副总经理 1,000,000 400,000 600,000
3 王全国 副总经理 600,000 240,000 360,000
4 苏毅 副总经理 800,000 320,000 480,000
5 宋华 财务总监 800,000 320,000 480,000
6 钟臻卓 副总经理 500,000 200,000 300,000
7 徐玉竹 董事 600,000 240,000 360,000
8 黄亚烈 副总经理 300,000 120,000 180,000
其余激励对象238名 34,752,000 13,900,800 20,851,200
合计 40,852,000 16,340,800 24,511,20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实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
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公
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的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
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246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
七、国浩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洪涛股份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所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次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
解锁的程序,洪涛股份据此可对其本次激励计划24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进行第一次解锁期解锁。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洪涛股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