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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5 深市 洪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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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股份: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4

证券代码: 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93
债券代码: 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
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
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预期对公
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工程市场, 有利于
促进公司未来长远、持续的发展。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在柬埔寨金边与永旺 ( 柬埔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永旺柬埔寨”
或“雇主” )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民建筑” )签订了《 柬埔
寨金边金塔 42 项目合同协议书》 (以下简称“本合同” ) 。本公司和伟民建筑
(两者合称“ 承包商” ) 注册成立联营公司作为主要承包商承包柬埔寨金边金塔
42 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柬埔寨金边金塔 42 项目
2、合同金额: 合同价为 1.27 亿美元(含税)
3、工程工期: 24 个月
4、项目范围: 承包商收到的图纸、规范、材料和设备品牌清单等施工文件
的范围
公司与永旺柬埔寨、伟民建筑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署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业主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永旺( 柬埔寨)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ON WOO( CAMBODIA) CO., LTD.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CHOI JONG HAE
注册资本: 1,000,000 美元
注册地址:柬埔寨王国金边市 Khan Chamkamon,SangkatBoeungKeng Kang1,
第 60 号, Corner PreahMonivong Blvd 和 Preah Sihanouk Blvd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
公司与永旺柬埔寨不存在关联关系。
2、 联合承包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伟民
注册资本: 50 万澳币
注册地址: 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 258 号建兴龙广场 10 楼 S 座
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安装等
公司与伟民建筑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雇主的付款
1、雇主每月应向承包商支付经审核完成的上月已完工程量 90%工程进度款。
2、本工程竣工检验通过后,雇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工程合同总
价的 95%,该支付视为期中支付的一部分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3、本工程竣工检验通过后的 60 日内,双方应完成工程结算,同时雇主应
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至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97%,该支付视为最终支付的一部
分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4、本工程结算总价剩余的 3%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满后 7 日内由
雇主支付承包商。
5、若雇主在到期日前未能完全用销售收入偿还工程费用和利息,雇主和承
包商应按顺序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措施:若雇主和承包商已从金融机构获得项目融资的积极确认,保证承
包商能收回全部工程费用和利息,承包商应释放项目的抵质押,以便雇主进行此
融资。
第二措施:为清偿工程费用和利息,雇主应提供 30%的折扣销售房屋。
第三措施:承包商有权通过销售或拍卖处置房屋。
为避免疑问,这些措施应该按此顺序操作。
(二)工期
承包商需在建筑开工许可颁发及雇主通知进场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本工程。
( 三)本合同的先决条件
1、自雇主提交必需文件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土地抵押(两块土地,产权证
号: 12010204-0154 以及 12010204-0060)。
2、自雇主提交必需文件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Yon Woo Cambodia Co.Ltd. 99%
股权的质押。
3、自雇主收到联营公司的必需文件之日起 50 日内获得开工许可。
(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职责,若由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项目公司
损失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2、由于违约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实际履行或提前解除的,违约方应偿
还守约方全部合理的支出和费用。
3、因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完工延期,并且项目相应地工期延误和建筑费用增
加,责任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 五)争端解决方式
除非被担保方另行选择,任何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
或索赔应当提交至仲裁员并且最终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届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在新加坡进行仲裁解决, 该等仲裁规则被视为并入本条款。应指定三名
仲裁员。该等文件应当根据目前有效的 SIAC 仲裁规则提交至 SIAC 进行仲裁,
争议各方同意接受该等仲裁规约的约束。仲裁的语言应为英文。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 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 沿线国
家的业务合作。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能够促进公司与东南亚国际市场的交流
与合作,提升公司在东南亚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和企业竞争力,推动公司拓展海外
工程市场,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预期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
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柬埔寨的政治局势、国家法律、 政策体系和商业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对
项目顺利实施造成影响。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3、 境外项目将采用美元等外汇进行结算, 存在汇率不稳定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柬埔寨金边金塔 42 项目合同协议书》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