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公告》,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两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22 号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方洁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2 人,代表股份 143,341,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465%(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53,522,070 股,系公司总股本 379,147,970 股减去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25,625,900 股计算得到,下同)。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124,794,42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00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08 人,代表股份 18,546,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2462%;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监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08 人,代表股份 18,546,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6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8 人,代表股份 18,546,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246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122,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78%;
反对 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4%;
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8,328,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40%;
反对 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48%;
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911%。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2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97%;
反对 2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0%;
弃权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8,230,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973%;
反对 26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75%;
弃权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653%。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9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77%;
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4%;
弃权 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2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8,299,5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682%;
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17%;
弃权 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200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3.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654,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35%;
反对 1,65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61%;
弃权 2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6,860,2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74%;
反对 1,657,1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52%;
弃权 2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574%。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654,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35%;
反对 1,65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61%;
弃权 2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6,860,2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74%;
反对 1,657,1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52%;
弃权 2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574%。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3.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654,1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32%;
反对 1,65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61%;
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2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6,859,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47%;
反对 1,657,1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52%;
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601%。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3.05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653,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25%;
反对 1,657,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65%;
弃权 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6,858,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998%;
反对 1,657,6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79%;
弃权 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623%。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3.06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617,2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974%;
反对 1,655,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51%;
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4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6,822,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057%;
反对 1,655,6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71%;
弃权 6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3672%。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3.07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649,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02%;
反对 1,657,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62%;
弃权 3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2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6,855,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815%;
反对 1,657,3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63%;
弃权 3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822%。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3.08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