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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1 深市 华英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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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36.06 万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804.56 万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95,661.42 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01,176.18 万元。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360,554.53  -31,836,962.70-596,943,694.71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956,614,218.8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011,761,775.9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98,806,700.9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在 2024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派发现
金分红金额为 0 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食品及羽绒板块各项业务开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由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