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79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11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16.80 万股
鉴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 28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16.80 万股,授予日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授予价格为 8.11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84 人,包括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公司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价格:8.41 元/股。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720.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4,311.1721 万股的 0.5798%。
6、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席军 公司董事、副总 10.00 1.3873% 0.0080%
经理
2 龚金龙 公司董事、副总 10.00 1.3873% 0.0080%
经理
公司董事、董事
3 廖俊杰 会秘书、副总经 10.00 1.3873% 0.0080%
理
4 林奇清 公司财务总监 5.00 0.6937% 0.004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685.80 95.1443% 0.5517%
员(280 人)
合计(284 人) 720.80 100.0000% 0.57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上述参与本激励
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草案公告时本激励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
3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系因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7、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
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2025 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6 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2025 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7 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3-2025 年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8 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是指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②上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下同)之和。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解除限售
的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和 D 共 4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
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出具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2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11 月 1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