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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3 深市 天润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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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1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5-002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2 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9.1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5%,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4.5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额度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为 2 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
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作为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82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将已回购股份转让完毕的,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8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9.1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5%,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4.58 万股,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
了《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额度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为 2 年。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82 元
/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9.16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5%。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
部锁定,按照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930,749        11.93%        141,022,399        12.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3,526,429        88.07%        998,434,779        87.62%

    总股本          1,139,457,178        100.00%        1,139,457,17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82 元
/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4.58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
部锁定,按照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930,749        11.93%        138,476,574        12.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3,526,429        88.07%        1,000,980,604        87.85%

    总股本          1,139,457,178        100.00%        1,139,457,17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
为 8,572,467,358.7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022,659,175.78
元,流动资产 5,142,169,079.04 元;2024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8,956,913.26 元。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5,000 万元
全部使用完毕,按公司 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
司总资产的 0.58%、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83%、约占流动资产的 0.97%。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