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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友阿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3-01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5:00(星期一)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友阿总部大厦13楼1301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子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7,987,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829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455,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47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32,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16%。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名(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39,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2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注:百分比差额为四舍五入导致)。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81,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1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8%。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1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8%。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暨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5,455,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74%;反对2,46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9%;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8%。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9,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7%;反对413,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6%;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1522%;反对413,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79%;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99%。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1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183%;反对416,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218%;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99%。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1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183%;反对416,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218%;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99%。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1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183%;反对416,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218%;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99%。


    9、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定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9.1 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81,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183%;反对481,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8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2 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81,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183%;反对481,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8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3 监事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81,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183%;反对481,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8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7,50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8%;反对41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会议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莫彪、达代炎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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