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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74 深市 华昌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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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5

华昌化工: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能源”)(公司持股 48.27%)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授权额度;利率:按本公司取得银行贷款的利率(约
3.95%),用途:流动资金支持,授权额度使用期限: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银行贷款利率等值支付利息,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华昌能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其业务拓展按公司发展规划落实,预计前景良好;在财务资助实施签订协议时,华昌能源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且该财务资助事项以年度为单位重新进行审议批准,相关风险可控。

    一、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昌能源从事氢能源业务拓展,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预计下半年及明年整体氢能源示范应用市场可能会有较大突破;由于华昌能源尚未与银行建立贷款业务关系,资本性融资近期尚没有启动计划;为了支持华昌能源把握好可能的发展机会,需提前做好资金筹划及安排。本公司运营及资金筹划、调度实行计划管理,鉴于上述原因,拟向华昌能源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公司本次拟向华昌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二)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属于资金事前筹划、安排,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及风险防范措施包括:

    1、财务资助方式。以借款的方式不超过 10,000 万元授权额度,利率按本公司取得
银行贷款的利率(约 3.95%),用途流动资金支持。授权额度使用期限: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2、年度审议原则。对该财务资助事项,本公司以年度为单位重新进行审议批准,控制风险。

    3、自主经营原则。后续本公司将支持华昌能源与银行建立贷款业务关系,同时根据业务拓展需要等筹划资本性融资,促进华昌能源实现自主经营。

    4、提供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实施签订协议时,将通过华昌能源股东会等形式,要求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三)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批准情况

  2022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泰北路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X91WJXY;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4,35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29 日;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池及相关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电子产品、电器的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实验室的建立与评价、产品信息化、产品标准化、产品鉴定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占出资比例%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1320500758983274Y    货币      2,100        48.27

 苏州慧创能源科技合伙企业  91320582MA1WXYGR3B    货币      1,200        27.59

      (有限合伙)

 北京海桐新能源科技合伙企  91110101MA7KUCJ3XC    货币        450          10.34

    业(有限合伙)

 江苏富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91320582MA211B4C0Y    货币        300          6.90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154000058575400XD    货币        300          6.90

          合计                                                4,350          100


  经查,华昌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昌能源总资产 14,331.61 万元,总负债 874.29 万元,
所有者权益 13,457.32 万元;2022 年度 1-6 月份,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5.66 万元,
实现利润总额-631.96 万元,实现净利润-406.38 万元。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公司为华昌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0 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慧创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泰北路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WXYGR3B;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艳;

  注册资本:2,3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25 日;

  经营范围:能源、化工、电力电子与控制领域关键技术开发、模块及系统集成技术方案设计。

  2、名称:北京海桐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东革新里 42 号商业一层 1065-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7KUCJ3XC;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桂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3、名称:江苏富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 1 幢 B1-07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211B4C0Y;

  法定代表人:赵峰;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4、名称: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金马国际 7 幢 2 单元 13 层 4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58575400XD;

  法定代表人:张奥星;

  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29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保险资产管理);资本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经查询,上述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将按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条件等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同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银行贷款利率等值支付利息,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华昌能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其业务拓展按公司发展规划落实,预计前景良好;在财务资助实施签订协议时,华昌能源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且该财务资助事项以年度为单位重新进行审议批准,相关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安排属于本公司整体运营计划性管理的一部分,相关业务及事项安排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事前筹划好华昌能源业务拓展,提前做好准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是必需的,可行的;华昌能源财务状况良好,对未来发展的筹资计划已做出整体安排,偿债能力有较可靠保障。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为企业落实发展规划所必需的,履行程序适当;且公司已就风险防范、华昌能源长远发展做了规划与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涉及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发展规划的落实,且公司做了事前筹划安排,并进行了通盘、长远考虑与筹划;不会对母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没有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 0 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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