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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东方雨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6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刊登在指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17《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为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C座一层1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7 人,代表股份 696,543,26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7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44人,代表股份 152,709,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00%。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1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49,252,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4.5908%;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6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19,662,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842,968,6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2601%;反对股数 2,524,35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972%;弃权股数 3,759,43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442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213,379,098 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93%;反对股数 2,524,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2%;弃权股数 3,759,432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15%。

    2、审议通过了《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842,953,5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2583%;反对股数2,524,35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972%;弃权股数3,774,53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44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213,363,998 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25%;反对股数 2,524,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2%;弃权股数 3,774,532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83%。

    3、审议通过了《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842,634,9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2208%;反对股数2,858,05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3365%;弃权股数3,759,43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42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213,045,398 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74%;
反对股数 2,858,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1%;弃权股数 3,759,432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15%。

    4、审议通过了《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848,600,7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33%;反对股数408,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481%;弃权股数243,53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8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219,011,155 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3%;反对股数 40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8%;弃权股数 243,532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848,972,8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71%;反对股数20,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24%;弃权股数259,13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05%。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219,383,255 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7%;反对股数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股数 259,132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0%。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842,968,6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2601%;反对股数 2,524,35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972%;弃权股数 3,759,432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442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213,379,098 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93%;反对股数 2,524,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92%;弃权股数 3,759,432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1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835,940,68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4325%;反对股数7,188,28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8464%;弃权股数6,123,48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721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206,351,116 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99%;反对股数 7,188,282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4%;弃权股数 6,123,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77%。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19,972,4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6464%;反对股数177,03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02%;弃权股数603,53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734%。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218,882,324 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7%;反对股数 177,031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股数 603,532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8%。

    与会股东李卫国先生、许利民先生、向锦明先生、张志萍女士、张洪涛先生、杨浩成先生、王晓霞女士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848,471,89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81%;反对股数177,03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08%;弃权股数603,53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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