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与上海民星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星合伙”)和田明签署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民星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5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出售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现将股权转让协议中涉及的三方承诺与保证的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浙富控股承诺:所持目标公司的标的股权不存在瑕疵,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标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非经民星合伙书面同意,不会转让或质押目标公司标的股权。
民星合伙承诺:本次收购资金系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受限制的情况。
民星合伙及田明向浙富控股承诺:在甲方持有梦响强音股权期间,梦响强音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以下简称“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亿元、和2.8亿元、3.0亿元、3.0亿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若梦响强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及2017年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前述承诺值,乙方及/或丙方应在梦响强音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逐年予以现金补偿。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