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恩华投资因其自身资金需要,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5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分别为 1,479.81 万股、520.19 万股,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现将其减持股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 (万股) 的比例(%)
恩华投资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12 日 24.48 1,479.81 1.47%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15 日 24.69 520.19 0.51%
合计 2,000.00 1.98%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300 号 1 号楼 5 层 519-1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恩华药业 股票代码 002262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00 1.98%
合 计 2,000 1.9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不适用
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5,412.6321 35.15% 33,412.6321 33.16%
恩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412.6321 35.15% 33,412.6321 33.16%
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950.0638 4.91% 4,950.0638 4.91%
孙彭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7.5160 1.23% 1,237.5160 1.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12.5478 3.68% 3,712.5478 3.68%
合计持有股份 3,992.8587 3.96% 3,992.8587 3.96%
付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8.2147 0.99% 998.2147 0.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4.6440 2.97% 2,994.6440 2.97%
合计持有股份 3,992.8590 3.96% 3,992.8590 3.96%
陈增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8.2148 0.99% 998.2148 0.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94.6442 2.97% 2,994.6442 2.97%
合计持有股份 3,753.2435 3.72% 3,753.2435 3.72%
杨自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8.3109 0.93% 938.3109 0.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14.9326 2.79% 2,814.9326 2.79%
合计持有股份 52,101.6571 51.71% 50,101.6571 49.72%
上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584.8885 39.29% 37,584,8885 37.30%
合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516.7686 12.42% 12,516,7686 12.4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
求。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股东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恩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股东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