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5-02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升达林业 股票代码 00225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雪鹏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 号
电话 028-86619110
电子信箱 mail@shengdawood.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7,305,103.86 262,154,940.32 7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066,613.75 -43,402,130.49 13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4,944,296.26 13,060,546.44 90.99%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898,951.41 25,931,588.96 50.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7 -0.0577 132.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87 -0.0577 132.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8% -19.43% 24.8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09,418,462.51 902,917,385.86 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7,948,588.56 254,545,412.70 5.2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70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华宝宝升宏 其他 28.33% 213,115,525 0 不适用 0
达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陈本亭 境外自然人 1.93% 14,500,000 0 不适用 0
诺安资产-工商银
行-诺安资管舜耕 其他 1.90% 14,306,232 0 不适用 0
天禾 2 号资产管理
计划
吴桂霞 境内自然人 1.42% 10,715,601 0 不适用 0
张云瑶 境内自然人 1.38% 10,407,000 0 不适用 0
余青麦 境外自然人 1.35% 10,139,800 0 不适用 0
改宏业 境内自然人 1.11% 8,327,952 0 不适用 0
赵毅明 境内自然人 1.10% 8,304,413 0 不适用 0
王诚君 境内自然人 0.93% 7,020,500 0 不适用 0
杨忠义 境内自然人 0.80% 6,008,3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说明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和现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川华信专(2025)0370 号)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向深圳交易所递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并获核准。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重大诉讼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情况。首批诉讼的 103 宗案
件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2 宗重审案件的原告在重审诉讼中撤诉,其余的 101 宗重审案件尚未开庭审
理。新增的 268 宗案件,其中 1 宗案件原告撤诉,195 宗案件已二审审理终结,其余的 72 起案件已开
庭审理,但法院尚未判决。截至半年报披露日,公司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371 宗,涉及诉讼金额总计 1.79 亿元。详见《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以上部分案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文书,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会
计处理。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在积极准备部分案件的诉讼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结果及相关
公司公告,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诉讼及执行案件中对不利于本公司的事实情况的确认,也不构成本公
司在相关案件中放弃权利或产生任何减损本公司权利主张的效果,案件相对方无权以公司的会计处理
结果为由对抗本公司在诉讼执行案件中所提出的权利主张。
四川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