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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达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08-07-15

股票代码:002259 股票简称:升达林业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山、杜金华以及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蒋昌华、罗娅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其他发行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同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蒋昌华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在本上市公告书中已披露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升达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30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100万股已于2008 年7月7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下发行完毕,网上发行4,400万股已于2008年7月7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4.5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10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升达林业”,股票代码“00225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4,40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7月16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2、上市时间:2008年7月16日3、股票简称:升达林业4、股票代码:002259 5、发行后总股本:21,50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山、杜金华以及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蒋昌华、罗娅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发行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同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昌政、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蒋昌华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询价对象配售的1,100万股股份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4,4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一、本次发行 升达集团 106,920,168  49.7303  2011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前有限售条件 江昌政 11,379,644  5.2929  2011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的股份 江山 200,000  0.0930  2011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杜金华 400,000  0.1860  2011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董静涛 4,556,865  2.1195  2011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向中华 3,417,649  1.5896  2011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张昌林 2,278,433  1.0597  2011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蒋昌华 200,000  0.0930  2011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罗娅芳 200,000  0.0930  2011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 
     成都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22 位发行前股东 30,447,241  14.1615  2009年7月16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11,000,000  5.1163  2008 年10 月1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 个月)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44,000,000  20.4651  2008 年7 月16 日
    合计 215,000,000  1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3、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文名称: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CHUAN SHENGDA FORESTRY INDUSTRY CO., LTD 
    2、注册资本:21,500万元3、法定代表人:江昌政4、设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5、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邮编:610016)
    6、电话:(028)86788818、(028)86755300 7、传真:(028)86755286 8、互联网网址:www.shengdawood.com 9、电子信箱:info@shengdawood.com 10、董事会秘书:韩恂11、主营业务:木地板生产与销售12、所属行业:按中国证监会行业划分标准,公司隶属于木材加工及竹、藤、
    棕、草制品业13、经营范围:林木种植;木竹材经营加工;生产、加工、批发、销售胶合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中纤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细木工板、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竹地板、实木地板;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直接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  江昌政 董事长 自2005 年12月21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11,379,644  5.2929 
    2  董静涛 董事兼总经理 自2005 年12月21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4,556,865  2.1195 
    3  向中华 董事兼副总经理 自2005 年12月21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3,417,649  1.5896 
    4  张昌林 董事兼副总经理 自2005 年12月21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2,278,433  1.0597 
    5  魏建平 董事 自2006 年12月20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无持股
    6  张森林 独立董事 自2007 年4 月18日起至2008 年12 月21日止 无持股
    7  陈建远 独立董事 自2007 年4 月18日起至2008 年12 月21日止 无持股
    8  蔡春 独立董事 自2007 年4 月18日起至2008 年12 月21日止 无持股
    9  蔚献民 监事会主席 自2005 年12月21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无持股
    10  李卫东 监事 自2007 年4 月18日起至2008 年12 月21日止 无持股
    
    11  许才能 监事 自2005 年12月21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无持股
    12  朱宏耀 副总经理 自2005 年12月21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无持股
    13  蒋昌华 财务总监 自2005 年12月21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200,000  0.0930 
    14  韩恂 董事、董事会秘书 自2005 年12月21 日起至2008 年12月21 日止 无持股
     合计 21,832,591  10.1547 
    
    2、持股情况说明
    除上表所列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概况
    升达集团持有本公司106,920,168 股,占发行前股份总数的66.8250%,该公司成立于2003 年1 月 27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5101002010484;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东路12 号;法定代表人江昌政;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7,000 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竹制人造板;集成材、木材质装饰板、线;木竹制构件,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