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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2 深市 上海莱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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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6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三季度

  2、公司2025年度1~9月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70,738,960.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3,611,770.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21,753,178.16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682,303,602.44元),减去2025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217,371,383.7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5,120,755.02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8,543,988.95元)。(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1~9月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3元人民币(含税)。公司目前
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2025年9月30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68,321,952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100,515,842.14元(含税),占本年度1~9月母公司净利润的10.5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83%。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秉承“天下人一生盈康”的愿景,坚持“拓浆”“脱浆”齐步走战略,打破传统路径依赖,强调技术创新与数智化建设,构建生态协同网络,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扩张为跨越,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生物制药企业。

  作为我国血液制品行业整合的先行者,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外延并购"的双轮驱动战略构筑发展新格局,以战略并购为支点撬动产业能级跃迁,以管理赋能为核心激活价值创造动能,推动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2025年度1~9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0,738,960.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3,611,770.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21,753,178.16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682,303,602.44元),减去2025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217,371,383.7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5,120,755.02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8,543,988.95元)。(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致力于构建长效共赢回报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等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保持公司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股东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