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回购股份方案提及的相关条件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2025 年 2 月 15 日在《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
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