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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5 深市 蔚蓝锂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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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5-044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3,000 份以及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22,000 份进行注销处理。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期权注销的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江苏
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定
2024 年 6 月 6 日为授予日,以 7.95 元/股的价格向 1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1.70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3 人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93,000 份由公司统一注销。

  (二)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A、B+、B、C、D 五档。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其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考核结果为 C,不符合行权条件,其持有的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22,000 份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 115,000 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 138 人调
整为 135 人,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由 5,451,000 份调整为 5,336,000 份(含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1,764,000 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名单、数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3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第一个行权期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不符合行权条件,当期不能行权。上述相关股票期权合计 115,000 份需进行注销处理。公司本次注销该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