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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1 深市 歌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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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0

歌尔股份: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28112        债券简称:歌尔转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员工激励的需求,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对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中涉及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将相应发生变化,其余条款维持不变。《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订稿)》已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在公司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3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计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00元/股(含)。2021年2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1年2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14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受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债券持有人转股影响,截至2021年2月8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50,777,279股。),购买的最高价为34.60元/股、最低价为30.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49,998,835.14元(含交易费用)。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员工激励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增加本次回购的总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将相应发生变化,其余条款维持不变。

  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9.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1,282,05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53%;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39.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641,02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7%。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上限并及时披露。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中涉及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调整。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六、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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