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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6 深市 大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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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大华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9 号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吴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1,397,772,77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66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340,597,9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75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57,174,8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08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72,812,60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43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637,79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2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57,174,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08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97,461,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
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252,3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2,501,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0%;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 252,3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6%。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92,831,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65%;反对 1,037,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2%;弃权 3,903,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9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7,871,6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142%;反对 1,037,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53%;弃权 3,903,1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5.3606%。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97,461,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
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252,3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2,501,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0%;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 252,3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6%。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97,462,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
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252,1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2,501,9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3%;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 252,1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4%。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7,713,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2,753,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1%;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7,712,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2,752,8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9%;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6,5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8%;
反对 993,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1%;弃权 252,39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1,566,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884%;反对 993,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9%;弃权 252,3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6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7,712,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1,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2,752,8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79%;反对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信贷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5,601,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7%;
反对 2,169,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2%;弃权 1,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0,641,3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181%;反对 2,169,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01%;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3,922,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629%;
反对 43,849,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371%;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28,962,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767%;反对 43,849,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60.2218%;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485,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1144%;
反对 57,154,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852%;弃权 1,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656,9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030%;反对 57,154,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8.4952%;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关联股东傅利泉先生、陈爱玲女士已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006,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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