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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鸿博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至2021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毛伟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2,610,55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61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62,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9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56,9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9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李金萍律师、陈天骁律师。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决议如下:

    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3.00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 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153,6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4%;反对
456,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93%;反对 45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 7.00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出席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李金萍、陈天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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