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晓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云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冬冬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业务经营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就此做了专门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1
第五节 重要事项......4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60
第八节 财务报告......61
第九节 其他报送数据......19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奥特迅 指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会 指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在内的
非公开发行 指 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66,179,220 股(含本数)普通股股
票之行为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欧华实业 指 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之一兼控股股东
宁泰科技 指 深圳市宁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欧立电子 指 深圳市欧立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大方正祥 指 深圳市大方正祥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前海奥特迅 指 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安奥特迅 指 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鹏电跃能 指 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将电动汽车充电站内智能充电模
块及监控系统集成在一起,利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对智能充电模块进行
充电堆 指 集中控制及动态分配,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电能,可满足各种车
型不同功率充电需求,也可满足电池倍率提升后不断增长的功率需
求,不需重建即可满足电池技术的发展、充电速度的变化
台 指 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单元的计量单位
面 指 公司成套产品中电气柜的计量单位,一面电气柜一般由两台至数十台
智能单元组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奥特迅 股票代码 002227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奥特迅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AUTO ELECTRIC POWER PLANT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ATC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廖晓霞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云虹 卓绍荣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
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电话 0755-26520515 0755-26520515
传真 0755-26520515 0755-26520515
电子信箱 atczq@atc-a.com atczq@atc-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4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4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6,950,197.29 140,260,042.19 -9.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968,863.65 -17,453,320.86 -65.9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2,415,726.26 -21,410,619.47 -51.4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06,149.04 -30,677,518.62 -70.8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69 -0.0704 -66.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69 -0.0704 -66.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3% -1.66% -1.27%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22,919,588.72 1,614,893,582.90 -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5,220,094.66 1,004,177,238.84 -2.88%
(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