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分别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24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1,030,982.4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
为 334,710,993.04 元),减去 2024 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3,471,099.30 元,减
去 2023 年度分红 158,935,371.30 元,减去 2024 半年度分红 26,489,228.55 元,
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253,178.1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53,238,056.53 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871,411,918.87 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26,626,517.99 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87,227,212.76 元)。
2、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648,922,8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172,179,985.58 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 半年度利润已分配股利 26,489,228.55
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98,669,214.1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2.3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8,669,214.13 158,935,371.30 158,935,371.30
(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91,030,982.46 773,085,430.97 452,212,219.5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526,626,517.9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987,227,212.7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16,539,956.73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05,442,877.6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16,539,956.73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民爆产业及新能源产业两大业务板块,相关产业发展处于机遇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业整合及智能化建设,以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及智能化生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后续产业发展支出、满足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有利于确保公司稳定运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
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