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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18 深市 拓日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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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60名,代表股份570,849,8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399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56名,代表股份17,180,0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58%;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6名,代表股份554,192,4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22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354名,代表股份16,657,4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789%。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501,9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9%;

  反对票:1,19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

  弃权票:149,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832,1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543%;

  反对票:1,19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44%;

  弃权票:149,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4%。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477,9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7%;

  反对票:1,208,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6%;

  弃权票:16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808,1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46%;

  反对票:1,208,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20%;

  弃权票:163,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4%。

    3.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244,5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8%;

  反对票:1,441,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5%;

  弃权票:16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574,7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60%;

  反对票:1,441,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00%;

  弃权票:16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0%。

    4.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438,5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8%;

  反对票:1,24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5%;

  弃权票:16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768,7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52%;

  反对票:1,247,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07%;

  弃权票:163,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0%。

    5.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395,4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2%;

  反对票:1,331,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2%;

  弃权票:123,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725,6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44%;

  反对票:1,331,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79%;

  弃权票:123,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7%。

    6.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451,7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1%;

  反对票:1,225,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7%;

  弃权票:1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781,9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1%;

  反对票:1,225,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33%;

  弃权票:17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7%。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69,614,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6%;

  反对票:1,057,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2%;

  弃权票:17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5,944,8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03%;

  反对票:1,057,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25%;

  弃权票:178,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2%。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14,785,2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01%;

  反对票:1,690,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61%;


  弃权票:182,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4,785,2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01%;

  反对票:1,690,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61%;

  弃权票:182,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8%。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五奎先生和李粉莉女士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9.01 审议通过《选举陈五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59,598,97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0291%。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929,16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19%。

  表决结果:当选。

  9.02 审议通过《选举李粉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228,37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04%。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2,558,5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996%。

  表决结果:当选。

  9.03 审议通过《选举陈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128,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2,458,58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77%。

  表决结果:当选。

  9.04 审议通过《选举杨国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130,5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33%。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2,460,7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04%。

  表决结果:当选。

  9.05 审议通过《选举林晓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128,4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2,458,6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78%

  表决结果:当选。

  9.06 审议通过《选举陈嘉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6,128,3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9%。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12,458,55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