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590,497.99元,2024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3,043,975.2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800,958,863.5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01,835,442.02 元。
公司 2024 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304,397.52.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5,191,3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最终以
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1,816,958.50 151,875,139.05 149,256,214.05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84,590,497.99 235,626,547.17 328,437,662.78
润(元)
研发投入(元) 150,352,410.27 118,896,220.84 125,621,121.95
营业收入(元) 5,288,197,241.74 4,119,537,885.40 4,265,168,713.5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800,958,863.59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01,835,442.02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52,948,311.6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382,884,902.65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652,948,311.6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394,869,753.06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2.89%
比例(%)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 2024 年度的盈利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制定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了《公司章程》,
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也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情况提出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