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ST 大立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根据 2022 年回购方案已回购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剩余575,248 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详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于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在回购期间,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规范实施了股份回购行为,并依
法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
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60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最高成交价为 15.99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12.52 元/股,成交总额 50,598,294.1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及 2026 年 1 月 5 日以非交易
过户形式合计过户上述回购股份 3,030,452 股,剩余未使用的股份数量为575,248 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二条之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 575,248股剩余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手续。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246,034 20.07% 120,246,034 20.0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991,901 79.93% 478,416,653 79.91%
三、股份总数 599,237,935 100.00% 598,662,687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 575,248 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99,237,935 股减少
至 598,662,687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99,237,935.00 元减少至人民币598,662,687.00 元。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减资以及章程修改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及备案的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