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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投: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ST交投: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3-050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王璟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8,966,3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88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77,923,0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31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43,3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666%。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25,058,9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60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4,015,6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04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043,3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6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璟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619,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8%;
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712,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61%;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8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619,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8%;
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712,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61%;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8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619,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8%;
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712,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61%;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8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8,619,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8%;
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712,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61%;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8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619,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8%;
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712,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61%;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8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8,619,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8%;
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712,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61%;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8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619,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8%;
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712,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61%;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8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619,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8%;
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712,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61%;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8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年度
薪酬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619,5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8%;
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712,1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61%;反对 346,8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8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薇、程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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