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以下或称“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30,101,290.8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3,097,043,368.59 元,减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 424,193,650.2 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 2,802,951,009.24 元。
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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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424,193,650.20 565,591,53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1,985,186.18 118,370,068.09 197,375,044.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309,864,491.3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805,472,816.1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989,785,183.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9,243,432.8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989,785,183.4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在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持续经营”。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降至公司上市以来的最低点,实际可支配现金亦处于低位状态,同时,结合公司 2025 年的战略规划,公司计划积极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在此背景下,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战略性,资金将优先用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2、在公司 2024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2022 年度-2024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 989,785,183.40 元(含税),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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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转结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采取举措如下:一是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全面、审慎地考量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有效平衡投资者的稳定获益及公司的持续发展;二是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更完善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关切,提升信息透明度;三是积极探索股份回购等市值管理手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适时开展,稳定股价、提升公司价值,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四是持续聚焦主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创新驱动、管理升级等举措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将始终秉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切实保障投资者回报的原则,积极、规范地履行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3165号)。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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