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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86 深市 全 聚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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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07-10-26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封卷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38-45 楼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声明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6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07 年【11】月【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4,156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确定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前,以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抵押、质押或在该股份上设定任何其它形式的限制或他项权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轫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前,以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抵押、质押或在该股份上设定任何其它形式的限制或他项权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均承诺:在全聚德上市之前,本人保证不会出让、
质押上述股份,自全聚德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人保证不出让、质押上述股份。
根据《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关于股票发
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内部职工股从公司新股发行
之日起,期满三年方可上市流通。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7 年10 月23 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
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
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招股的如下特点及风险:
一、本公司概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及食品加工销售业务,主要提供以“全聚德”品
牌高档烤鸭系列菜品为主的餐饮服务。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等地
拥有9 家直营全聚德烤鸭店,在国内外共拥有61 家特许加盟店(其中中国大陆
地区56 家,海外5 家)。公司还拥有生产北京鸭生、熟制品为主的肉食品生产基
地和以生产面食品、专用调料为主的面食品生产基地,以及以物流配送任务为主
的北京全聚德配送中心。2007 年4 月16 日,公司完成了对北京市仿膳饭庄、北
京市丰泽园饭店和北京市四川饭店三家企业的收购,从而拥有了上述三家企业的
经营业务和相关资产。
1999 年,“全聚德”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服务业中的第一个“驰名
商标”。2006 年,公司被商务部授予“中国十大餐饮品牌企业”称号,“全聚德”
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7 年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8,839.52 万元,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2.02 万元;200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66,564.42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6.04 万元。2004 年至2006
年,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2.31%、22.68%。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全聚德前门店和丰泽园饭店装修改造项目、连锁拓展项
目、食品生产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公司原
有店面的盈利能力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直营店的区域布局将更加合理,公司的
市场覆盖率得以提高;公司食品生产基地的生产品种将得到增加,产能得以扩大,
仓储配送能力得到提高,从而使公司食品加工产业链更加完善。因此,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
三、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0,556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60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不超过14,156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轫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发行人股票
上市前,以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抵押、质押或在该
股份上设定任何其它形式的限制或他项权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本次
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均承诺:在全聚德上市之前,本人保证不会出让、质押上
述股份,自全聚德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人保证不出让、质押上述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履行上述自然人股东的承诺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据《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关于股票发行工作
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内部职工股从公司新股发行之日起,期满
三年方可上市流通。
四、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2007 年3 月2 日召开的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
次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发生禽流感等瘟疫的风险
近年来,禽流感等瘟疫和传染性疾病时有发生,一旦疫情爆发,餐饮企业经
营所需的禽类供应将无法保障,同时,顾客的消费信心也将受到影响,餐饮市场
需求将受到负面影响,因此禽流感等瘟疫及传染性疾病是本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风险。

2、食品安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餐饮服务行业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非常高,如果质量控制的某个
环节出现疏忽,影响食品安全,本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食品安全事
故的发生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公司的经营存在食品安全的风险。
3、前门地区改造对全聚德前门店利润影响的风险
前门店是本公司下属分公司,2007 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3,271.83 万
元,利润总额536.91 万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7.37%、利润总额的14.65%,
2006 年实现营业收入15,137.58 万元,利润总额2,728.60 万元,分别占公司营
业收入的22.74%、利润总额的31.78%,因此,前门店的经营状况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有着较为重大的影响。为迎接奥运会的召开,北京前门地区改造已于2006
年底正式启动,此项改造工程是一项还原古都风貌、发展旅游和商务经济的重要
工程,根据工程总体安排,预计将于2007 年年内竣工。为配合前门地区改造,
迎接2008 年“奥运会”商机,全聚德前门店也将在2007 年前门大街全面改造的
同时进行装修改造,并作为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通过装修改造和拆迁还
建扩大全聚德前门店餐厅经营面积、更新装潢设计、更换老旧设备设施,以进一
步提升该店盈利能力。
2007 年1 季度,前门店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经营业绩未受到明显影响,
但随着前门大街改造的深入以及前门店改造的实施,2007 年4 月25 日起,前门
店正式歇业改造,预计2007 年年内恢复营业,不考虑其他方面的增长,单纯考
虑前门店停业因素,按照2006 年同期的收入和利润预计,预计将减少营业收入
10,674.22 万元,净利润2,017.96 万元。
4、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提供以烤鸭及相关菜品为主的餐饮服务。北京填鸭是制作烤鸭的
主要原料,公司所用北京填鸭主要是从金星鸭业采购。2004 年、2005 年和2006
年,2007 年1-3 月公司生产经营分别采购北京填鸭金额为6,820.91 万元、
7,533.07 万元、8,769.64 万元和2,961.32 万元(不含税)。其中2004 年、2005
年、2006 年和2007 年1-3 月公司向金星鸭业及其下属养鸭场采购北京填鸭金额
占公司北京填鸭采购总金额的分别为30.24%,28.90%,56.56%和54.42%,原料
供应集中度较高。如主要供应方金星鸭业经营波动或者与本公司产生经营上的纠
纷,本公司会产生原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三章“风险因素”及其他章节的相关资
料,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目 录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部分:常用词语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指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全聚德烤鸭股
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发起人 指
中国北京全聚德烤鸭集团公司、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北
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及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
自然人股东 指 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含内部职工股)的自然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都 指 发行人会计师,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嘉源 指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全聚德集团、聚全公司指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和原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全聚德烤鸭集团公司,
后历次更名为中国北京全聚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全聚德餐
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首旅集团 指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公司 指
北京兴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北京全聚德餐饮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全聚德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浦东全聚德大酒店有限公司,本公司持
有其90%股权
国门全聚德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门全聚德烤鸭店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全聚德 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全聚德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长春全聚德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全聚德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三元金星 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全聚德三元金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聚德华天 指
本公司参股公司,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目前持有其30.91%的股权
和平门店 指
本公司分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和平门店
前门店 指
本公司分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前门店
王府井店 指
本公司分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王府井店
亚运村店 指
本公司分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亚运村店
北京全聚德西翠路店、
西翠路店

本公司分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西翠路店
丰泽院学院路店 指
本公司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