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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84 深市 海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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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控制:(2023-026)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海得控制:(2023-026)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得控制”)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得智慧能源”)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凯盛科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三方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基于各自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解决方案、服务等优势,将协议签署方作为紧密的合作伙伴,共享全球市场网络资源,在零碳项目等方面开展合作。协议自三方签署、并经其有权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凯盛科技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重要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全资子企业。按照玻璃新材料“3+1”战略布局,打造“显示材料与应用材料”“新能源材料”“优质浮法玻璃及特种玻璃”3 大业务平台和玻璃新材料研究总院,产业基地分布国内多个省份,经营网络遍布世界各地。
    凯盛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代码:002202、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的股票代码:02208),作为全球可信赖的清洁能源战略合作伙伴,以“生态引领可持续发展的清洁能源产业模式(EOD+ENERGY)”为核心,致力于构建“可持续·更美好”的未来社会能源基础,在能源开发、能源装备、能源服务与能源应用领域提供可信赖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帮助城市与企业满足经济、生态与社会责任综合可持续发展需求。

    金风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

  三方将基于各自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解决方案、服务等优势,将协议签署方作为紧密的合作伙伴,共享全球市场网络资源,在以下方面展开合作:

  1.1 零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风电、光伏、储能、蓄能项目、售电、绿电、绿证、碳交易等业务)的开发和建设;

  1.2 共同开拓国际市场中零碳解决方案的合作;

  1.3 联合攻关技术壁垒,加强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在零碳解决方案中的装备研发和应用;

  1.4 针对甲方玻璃新材料领域的生产业务场景,三方共同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定制化解决方案及示范项目的落地;

  1.5 针对乙方用能侧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开发项目和丙方新能源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优先投入使用甲方 LCD 显示、LED 直显及可视化解决方案和以发电玻璃为主的新能源材料产品;

  1.6 在三方确立的合作业务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协议签署方合作。
  2、生效时间与履行期限

  协议自三方签署、并经其有权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本协议生效后,经三方同意,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基于国家“双碳”战略发展需要,依托三方在新能源领域的研发、
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和国际化资源渠道,新能源材料、产品及解决方案,基于玻璃新材料领域、BIPV 建筑光伏一体化等业务场景,三方互相支持、优势互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条件下,深入挖掘项目合作机会,探索各种合作模式,在业务拓展及工程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构建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有助于加强企业间的协作、促进三方业务发展,对公司落实“围绕智能制造业务发展的核心,以数字化与绿色化二大赛道为业务发展的双翼”的战略规划具有积极作用。本次签署的为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未来随着合作的逐步实施和深度开展,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三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除保密条款外,不为三方创设实质性权利义务,不构成追究一方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合作方案将由三方负责该项目的工作机构共同协商完成。

  2、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订单和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署为三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三方根据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确定的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须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同时三方将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领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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