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183 深市 怡 亚 通


首页 公告 怡亚通: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怡亚通: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4

怡亚通: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翔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22 年 3 月 23 日,以 5.49 元/
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91 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权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182 人调整为 181人,原拟授予给该名激励对象的份额在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仍为7,791万份不变。
  调整后,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2、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授权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相关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