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包括 1 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 3 名
独立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汪永华先生、孔德珠先生、孟庆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国坚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 3 家,连任时间未超过 6 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剑洲先生和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张剑洲先生将继续在本公司任职。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汪东颖先生,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总裁、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拟候选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阳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东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1,730,879 股股份。
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40.7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赛纳”)60.75%股份;汪东颖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31.8%股权,
艾 派 克 投 资 持 有 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 股 权 , 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珠海赛纳 3.72%股份;同时,汪东颖先生持股 40.7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
逸熙国际持股 86.24%的 SEINETECHNOLOGY LIMITED 持有珠海赛纳 31.42%股份;珠海
赛纳持有公司 28.82%股份,故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汪东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汪东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阳云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艾派克微电子
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拟候选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曾阳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256,805 股股份。
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29.6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赛纳”)60.75%股份;曾阳云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24.6%股权,
艾 派 克 投 资 持 有 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 股 权 , 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珠海赛纳 3.72%股份;同时,曾阳云先生持股 29.6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
逸熙国际持股 86.24%的 SEINE TECHNOLOGY LIMITED 持有珠海赛纳 31.42%股份;珠
海赛纳持有公司 28.82%股份,故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曾阳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曾阳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德珠先生,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格之格数码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现任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孔德珠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孔德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995,638 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36,800 股股份。
孔德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孔德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永华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珠海格力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常务高级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汪永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永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178,700股股份。
汪永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汪永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庆一先生,198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通信
工程专业学士,斯坦福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2013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先后在
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人事局(党委组织部)工作。现任华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资深主管,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孟庆一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孟庆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孟庆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孟庆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郑国坚先生,1979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香港中
文大学经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副院长,中山大学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中山大学发展规划办办公室预算管理处处长、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国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国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郑国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