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 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29,855,074.97 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33,869,628.6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011,058,352.27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173,120,471.0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期末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3,120,471.09 元。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4 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实施了二次现金分红,分别为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294,319,9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4,147,993.85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529,218,308.73 元的比例为 36.69%。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1,294,319,95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0,602,397.13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29,855,074.97 元的比例为 39.42%。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2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0,602,397.13 194,147,993.85 194,147,921.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94,146,693.51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29,855,074.97 529,218,308.73 133,668,486.42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011,058,352.27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73,120,471.09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478,898,312.08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94,146,693.51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297,580,623.3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573,045,005.59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润,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0,602,397.13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855,074.97 元的比例为 39.42%。为抓住先进铜基材料和军工碳材料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做好充足的资金保障,推动已建和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产,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给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推动落实中国证监会“有关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指导意见,增强投资者回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所制定的,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