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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卢胜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目前,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至,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新的有效
除延长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郑文舫、王鸣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新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秀生先生已任期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李安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原独立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星期五)15:00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一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可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20日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安安先生个人简历

    李安安先生,1977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主要工作经历:2013年6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工作,专职教师,从事教学与科研。

    李安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李安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查询,李安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