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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7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已披露的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5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371,836,739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94,873,469.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71,836,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1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2      08*****818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3      07*****006                刘道君

          4      08*****068          华大企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2017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2.29元/股调整为2.25元/股;

    2)2017年首次已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4.63元/股调整为4.59元/股;

    3)尚未解锁的2017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2.46元/股调整为2.42元/股。

    4)2017年预留已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4.96元/股调整为4.92元/股。

  2、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1)尚未解锁的2018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2.05元/股调整为2.01元/股;

  2)2018年首次已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4.09元/股调整为4.05元/股;

  3)2018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由9.39元/股调整为9.35元/股。

  4)2018年预留部分股权期权股票的行权价格应由18.77元/股调整为18.73
元/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授予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91-86397153

  咨询联系人:王飞、胡仁会

  传真电话:0791-88338132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