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1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0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黎苗青女士,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女士,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和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 国 证 监
在华扬联众 2021 年年报
1 黎苗青 2024 年 5 月 13 日 监督管理措施 会 北 京 监
审计过程中,存在部分程
管局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已
整改完毕。
在华扬联众 2021 年年报
上 海 证 券 审计过程中,存在部分程
2 黎苗青 2024 年 8 月 16 日 监管警示
交易所 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已
整改完毕。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
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后
续包括协议签署等事宜。
二、聘任审计机构需要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
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5 年度的审
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