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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3

北斗星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7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或“北斗星通”)于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议案》。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200 股,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2160%,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33%;注销因离职及公司 2019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534,950份,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 33.7993%。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2016 年 11 月 1 日,上述事项经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
实际授予登记共 266 人,授予登记股份 569.65 万股,授予价格为 15.77 元/股;
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实际授予 276 人,授予股票期权 653.1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1.53 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2 月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激励对象授予 7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6 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5 万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5、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53 元/股调整为 31.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22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 万份股票
期权与 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
励对象的 242,46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252,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相关公告。

    9、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5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14.994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1、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6.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3、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8元/份调整为31.41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 年 9 月 28 日、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
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26.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40.9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84.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74.405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
的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

    17、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0.85 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

    19、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1 元/份调整为 31.34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0、2019 年 8 月 21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 643,00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915,955 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4.305 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392,345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5,845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9,05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3、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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