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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1

韵达股份: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在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回购注销原则调整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本次调整前后情况如下表: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12.14 元/股        12.26 元/股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2,964,806.52 元      2,994,112.68 元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7.97 元/股          7.94 元/股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2,058,730.70 元      2,050,981.40 元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


    一、调整原因、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 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241,2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2.14 元/股。因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 60 分(含)
但低于 80 分,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20%,即 2,938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2.14元/股。

  因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7 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253,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97 元/股。因公司第四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 60 分(含)但
低于 80 分,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20%,即 5,31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7 元/股。

  因公司在实施上述回购注销前,已经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进行调整。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的调整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502,528 股,其中拟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44,218 股;拟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58,310 股。根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回购价格为调整后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第三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020 年 6 月 6 日,公司公告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230,190,2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2,230,190,268 股变为 2,899,247,348 股。因此授予价格调整为 P1=(P0-V1)/(1+N1)=(15.63-0.239)/(1+0.3)=11.84 元/股。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902,766,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实施完成。因此授予价格调
整为 P2=(P1-V2)/(1+N2)=(11.84-0.049)/(1+0)=11.79 元/股。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告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总股
本 2,902,766,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2 元(含税),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实施完成。因此授予价格调
整为 P3=(P2-V3)/(1+N3)=(11.79-0.052)/(1+0)=11.74 元/股。

  经调整后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 11.74 元/股。

  回购价格=经调整后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365 天)。

  注: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六个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244,218 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两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 2.10%。

  P4=P3×(1+2.10%×D÷365)=11.74×(1+2.10%×772÷365)=12.26 元/股

  其中:P4 为回购价格,P3 为经派息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D 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

  综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26元/股,回购数量为244,218股,公司用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总金额为 2,994,112.68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第四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 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2,902,766,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49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实
施完成。因此授予价格调整为 P1=(P0-V1)/(1+N1)=(7.92-0.049)/(1+0)=7.87 元/股。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告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 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2,902,766,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2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实
施完成。因此授予价格调整为 P2=(P1-V2)/(1+N2)=(7.87-0.052)/(1+0)=7.82 元/股。
  经调整后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 7.82 元/股。

  回购价格=经调整后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365 天)。

  注: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六个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258,310 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一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 1.50%。

  P3=P2×(1+1.50%×D÷365)=7.82×(1+1.50%×387÷365)=7.94 元/股

  其中:P3 为回购价格,P2 为经派息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D 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的天数。

  综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94 元/股,回购数量为 258,310 股,
公司用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总金额为 2,050,981.4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计划(草案)》规定的回购注销原则调整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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